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休宁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5年,县政府系统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106件,县政协提案(以下简称提案)113件。现就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实工作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人员具体办的工作机制,详细制定工作方案,压实办理责任,细化办理举措。对涉及面广、办理难度较大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协调,必要时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承办5件以上(含5件)的单位,要成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专人负责,5件以下的单位要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和专办人员。
(二)加强协商配合。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综合性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牵头负责,及时将建议、提案和领导批示件转送协办单位,沟通研商,汇总办理意见答复代表、委员。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1个月内将本单位意见函告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意见不统一的,须协商一致后再予以答复。
二、规范办理程序
(一)明确时间节点。建议提案办理期限为3个月,办复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办理任务结束后,承办5件以上(含5件)的单位要形成书面总结,于7月20日前报县政府督查室。根据《政协黄山市委员会提案办理工作细则》《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休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办理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要求,对建议提案问题较复杂、涉及面广、难度较大的,应及时向代表、委员和县政府督查室说明情况,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二)坚持开门办理。各承办单位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共商办法,努力提高解决率。对能解决的问题,要尽快解决并明确答复;对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制定工作方案,列入计划逐步解决;对确实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解释说明,争取理解支持。要确保见面率、满意率达100%。
(三)严格规范答复。在正式答复代表、委员前,各承办单位要对办复类别加强把关。答复文件要按规定格式,根据问题解决程度,用“A、B、C”准确标注(附件1);复文须附《征询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复反馈意见表》(附件2)。书面答复和反馈意见表要分别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协提案委。
(四)做好网上办理。县政协提案采取网上办理模式,承办单位登录县政协提案数字管理平台(http://xnzx.chentantec.com/,用户名:单位规范化汉字简称,密码:123456)下载内容,按要求办理并答复委员,同时上传答复内容。
(五)主动公开信息。在答复代表、委员后的15个工作日内,承办单位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将答复电子版报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电子邮箱:xnzwgkk@163.com)。
三、加强督查问效
(一)及时材料报送。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方案(纸质版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盖章)和责任人员情况表(附件3),于3月28日前通过县政务督查考核管理平台上报(联系人:葛晓晨,县政府大楼814室,电话:7515563)。梳理汇总办理进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研究制定有效解决措施,相关材料于5月31日前报县政府督查室。对县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承办单位要按照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要求填报建议办理情况摘要(附件4),同时发送电子文档(邮箱:2134366564@qq.com,联系电话:7512596)。
(二)强化跟踪落实。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办理工作方案要求,稳步推进办理工作。办理任务结束后,按答复意见和承诺,加强后续跟踪。对已完成事项确保落实到位,对列入计划逐步解决事项要按计划推进实施,实现“B类”“C类”向“A类”有效转化。对重点督办的建议、提案,要主动对接,做好部门协调,确保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对“多次提、多人提”的建议提案,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拿出管用举措,确保代表、委员满意。
(三)严格督查考核。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办理工作台账,县政府督查室将加强督促检查,掌握办理进展情况,并适时会同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对办理情况开展专项督查。2025年持续开展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年度评选表彰工作。承办单位建议提案组织领导、办理时效、答复质量、见面率、满意率、解决率及日常材料报送情况,将纳入2025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