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公告
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
为落实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政策,建立良好有序的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环境,规范使用公共租赁住房,为杜绝利用公共租赁住房谋私利等违规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良好局面。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黄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黄政办〔2023〕23号文件),黄山市住建局《关于开展全市公租房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黄建房〔2025〕16号文件)要求,现公告如下:
我单位将组织人员全面开展摸底工作,入户调查核对记录相关信息,及时发现并整治公租房转租、转借、闲置、改变用途、长期拖欠租金等行为。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有效遏制违规行为,提高公租房的管理水平,建立良好的分配、入住、退出、再分配的运行管理秩序,维护公租房的保障属性,真正保障住房困难家庭,让公租房发挥应有的保障作用。
对各承租户隐瞒事实骗取公租房、累计拖欠房租6个月以上、转借、转租、改变用途、破坏或擅自装修、闲置等违规行为进行腾退。腾退程序:电话、书面通知,送达《公共租赁住房退回通知书》限期搬离;无特殊原由逾期不办理清退手续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收回决定书》和《腾退公告》,逾期不腾退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将失信家庭共同申请住房保障成员,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供相关社会主体依法查询使用。特别是侵占公租房的,要求限期搬离并按市场租金赔偿,逾期不搬离的我单位将向司法机关提请追究。
请各承租户积极配合摸底调查,相互转告,争做诚信守法的好公民。(举报电话:7510720和7512485)
特此公告
休宁县房地产管理中心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