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867/202504-00088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2025-04-29
发布机构: 休宁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4-3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休政办〔2025〕2 号 词: 县政府公报2025年第4期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休宁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5版)的通知

作者:休宁县站群管理 发布时间:2025-04-30 11:59 信息来源:休宁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休宁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5版)》经县政府第四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休宁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1版)(修订)》不再执行。

 

 

2025429日        


附件

 

 

 

 

休宁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5版)

序号

决策事项范围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事项承办主体

决策事项执行主体

1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制定有关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公共法律服务、养老、劳动保护、就业促进、住房保障等发展与改革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县教育局
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
县民政局
县司法局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县卫生健康委
县市场监管局
等有关部门

县教育局
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
县民政局
县司法局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县卫生健康委
县市场监管局
等有关部门

2

制定有关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生态环境保护、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城市建设、安全生产、城乡建设、乡村振兴、数据资源、住房保障、市场监管、外事等管理服务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县政府办公室(县外办)
县发展改革委
县公安局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县应急管理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数据资源局
县城市管理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等有关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县外办)
县发展改革委
县公安局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县应急管理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数据资源局
县城市管理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等有关部门

3

制定或者调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公用事业价格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县发展改革委

县发展改革委

4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制定各类奖补政策:包括对全县工业经济、农业经济、服务业经济、民营经济、市场监管等可能带来重大影响的政府奖补政策

县发展改革委
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
县财政局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县投资促进局
等有关部门

县发展改革委
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
县财政局
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县投资促进局
等有关部门

5

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措施

县发展改革委

县发展改革委

6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年度计划

县发展改革委

县发展改革委

7

制定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8

编制和修改本行政区域各类重点专项规划

有关职能部门

有关职能部门

9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制定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矿产、森林、滩涂、水等各类重要自然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
县林业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
县林业局

10

制定开发利用、保护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新安医学等,以及各级各类博物馆,县级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等文化文物单位馆藏的重要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林业局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县卫生健康委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林业局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县卫生健康委

11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县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共建设项目,主要包括需经政府核准,对社会公众利益、长远发展、生态环境等有重大影响的重大社会事业、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类项目政府投资项目

县发展改革委
等有关部门

县发展改革委
等有关部门

12

县政府签订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县投资促进局

县投资促进局

13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制定财政预决算草案和财政预算的调整方案

县财政局

县财政局

14

重大财政资金安排:纳入预算需二次分配的1000万元以上县级专项资金;1000万元以上需二次分配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00万元以上需调剂追加资金的重大事项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项目资金安排

有关职能部门
县财政局

有关职能部门
县财政局

15

县属国有企业须经县国资委审核后报请县政府决定的投资、融资、担保、重组、破产、解散、清算等重大事项(具体事项以《休宁县县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休政办〔2024〕3号)规定为准)

县财政局(县政府国资委)
县属国有企业

县财政局(县政府国资委)
县属国有企业

16

行政事业单位无偿划转、置换资产原值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重大资产处置;特殊情况需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资产处置的事项。县属国有企业因产权转让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涉及公众利益、引起广泛关注等重大有形、无形国有资产处置事项

县财政局(县政府国资委)
县属国有企业

县财政局(县政府国资委)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
县属国有企业

17

公共资源交易:包括因项目特殊需要改变法定招标方式、需要跨区县选择休宁县辖区以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400 万元—5000 万元报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5000 万元以上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县发展改革委

县发展改革委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
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单位

18

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对本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全局性、长远性影响,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产生活具有直接重要影响的事项

有关职能部门
各乡镇政府
县属国有企业

有关职能部门
各乡镇政府
县属国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