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867/202503-00096 信息分类: 建设项目用地(用海)预审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公民,其他,DOC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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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G205万安至东临溪段公路改建工程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初审意见的报告

作者: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3-21 08:43 信息来源: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等文件的规定,我局受理了G205万安至东临溪段公路改建工程的建设用地预审申请并对该项目用地进行了初审审查,现将初步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依据该项目已列入《国家公路网规划》(发改基础〔2022103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规划发〔2023163号)项目应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属于“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型基础设施建设”的类型,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情形。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为国道改扩建,长度约15.826公里,项目总投资约11.71亿元

〔项目建设意义〕项目建设对加强屯溪区、休宁县交通连接,完善国道网格局,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与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建设地点涉及我县万安镇、商山镇、东临溪镇

二、项目申请用地情况

〔项目用地现状分类〕

项目申请用地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经与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套合,项目申请用地范围内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现状情况为:总面积36.0153公顷,其中,农用地33.2169公顷(耕地13.2843公顷,其中水田11.2377公顷)、建设用地2.3460公顷、未利用地0.4524公顷。与该项目实际申请用地情况不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成果中存在无合法来源建设用地。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成果中建设用地1.3616公顷因无合法来源,按照建设占用时的国土变更调查的实际地类报批,涉及农用地1.3616公顷(耕地1.1191公顷,其中水田0.938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003公顷,建设占用发生在2023年,按2022年的土地利用现状地类申报,涉及农用地0.0003公顷(耕地0.0003公顷,全部为水田);建设用地面积0.5025公顷,建设占用发生在2022年,按2021年的土地利用现状地类申报,涉及农用地0.5025公顷(耕地0.3961公顷,其中水田0.3509公顷);建设用地面积0.8586公顷,建设占用发生在2019年,按2018年的土地利用现状地类申报,涉及农用地0.8586公顷(耕地0.7225公顷,其中水田0.5873公顷);建设用地面积0.0002公顷,建设占用发生在2010年,按2009年的土地利用现状地类申报,涉及农用地0.0002公顷(耕地0.0002公顷,其中水田0.0001公顷)。

二是其他情况。除上述情况外,项目申请用地范围内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成果还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项目申报所在地存在未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依据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申请用地现状为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中,上一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耕地的0.1738公顷(全部为水田),按照耕地地类报批,其中涉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中兴建前为耕地的设施农用地0.1175公顷,按照兴建前地类进行申报。

2.申报用地中存在0.9816公顷集体建设用地,经追溯至198711日前均为建设用地,涉及村(居)委会已出具证明材料。

3.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成果中存在已依法批准建设用地。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农用地1.1356公顷(耕地0.3355公顷,水田0.3355公顷)、建设用地0.0028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已经依法批准为建设用地,具体批准文件是:

1)《关于休宁县2010年第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10503号),涉及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成果中农用地0.0017公顷(不涉及耕地)、建设用地0.0028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2)《关于黄山雨润国际会议大道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121482号),涉及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成果中农用地0.9343公顷(耕地0.1706公顷,全部为水田)、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3)《关于休宁县2013年度第9批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14406号),涉及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成果中农用地0.1996公顷(耕地0.1649公顷,全部为水田)、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4.项目申请用地范围不涉及落实《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的情况。

〔项目实际申请用地情况综上,该项目总面积36.0153公顷,拟使用国有建设用地1.1384公顷(此部分未申报),实际申请用地34.8769公顷,其中农用地33.4429公顷(耕地14.2417公顷,其中水田12.0146公顷)、建设用地0.9816公顷、未利用地0.4524公顷。

〔项目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情形〕项目用地符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皖政秘〔202455号)。项目部分用地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中的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型基础设施建设类型,用地面积0.3293公顷,不涉及各级自然保护区。符合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规则。

〔项目需要踏勘论证情形〕该项目占用耕地14.2417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按照有关要求,该项目无需开展踏勘论证。

〔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情况该项目占用耕地14.2417公顷,因我县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由业主方通过平台异地购买耕地指标的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三、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论证情况

该项目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四、项目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况

〔供地政策〕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目录和《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规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建设用地项目建设标准为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26米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线路全长15.826公里,均位于Ⅱ类地形区;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桥梁工程、交叉工程。

项目为改扩建工程,用地总面积76.8805公顷,其中项目原有用地6.7900公顷,新增用地面积70.0905公顷。

有土地使用标准的

项目批复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桥梁工程和交叉工程,按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以下简称《指标》,计算项目总体指标为97.3204公顷,实际用地面积76.8805公顷。

项目各功能分区具体建设内容如下:路基工程用地面积为73.9670公顷(原有用地6.7900公顷);桥梁工程用地面积2.2934公顷(原有用地0公顷);交叉工程用地面积0.6201公顷(原有用地0公顷)。我单位认为,申请用地总面积和各功能分区用地均符合《指标》规定。详细情况如下:

(一)总体指标

本项目路线总长度15.826公里。根据《指标》,建设用地总体指标为6.1494公顷/公里,计算总体用地指标为6.1494*15.826=97.3204公顷。实际用地面积76.8805公顷,小于总体用地指标,符合标准。

路基工程

本项目路基工程长14.756公里,全部为整体式路基工程,根据《指标》,整体式路基工程用地指标值为5.0137公顷/公里,整体式路基工程用地指标为5.0137*14.756=73.9822公顷,整体式路基工程实际用地面积为73.9670公顷,小于用地指标,符合标准。

(三)桥梁工程

本项目设置上跨桥梁5座,全长1.07公里,桥梁工程用地总面积2.2934公顷(原有用地0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1.跨横江桥

跨横江桥长0.0228公里,宽度26米,桥下常水位为67米,根据《指标》计算跨横江桥工程用地指标为:S=26*228-67/10000=0.4186公顷,实际用地面积为0.4161公顷,未超出用地指标,符合标准。

2.跨下璋桥

跨下璋桥长0.0026公里,宽度26米,桥下常水位为8米,根据《指标》计算跨下璋桥工程用地指标为:S=26*26-8/10000=0.0468公顷,实际用地面积为0.0445公顷,未超出用地指标,符合标准。

3.上跨杭瑞高速桥

上跨杭瑞高速桥长0.0338公里,宽度26米,桥下常水位为0米(旱桥),根据《指标》计算上跨杭瑞高速桥工程用地指标为:S=26*338-0/10000=0.8788公顷,实际用地面积为0.8778公顷,未超出用地指标,符合标准。

4.跨率水河桥

跨率水河桥长0.0376公里,宽度26米,桥下常水位为87米,根据《指标》计算跨率水河桥工程用地指标为:S=26*376-87/10000=0.7514公顷,实际用地面积为0.7483公顷,未超出用地指标,符合标准。

5.跨汊水河桥

水河桥长0.0102公里,宽度26米,桥下常水位为22米,根据《指标》计算跨水河桥工程用地指标为:S=26*102-22/10000=0.2080公顷,实际用地面积为0.2067公顷,未超出用地指标,符合标准。

综上,本项目桥梁工程总体指标为2.3036公顷,桥梁工程实际用地总规模为2.2934公顷,各桥梁工程及总体用地规模均符合标准。

(四)交叉工程

本项目设置交叉工程11处,均为平面交叉工程,具体情况为:

T形平面交叉6处(各处交叉面积分别为:T形平面交叉1用地面积0.0971公顷;T形平面交叉2用地面积0.0513公顷;T形平面交叉3用地面积0.0067公顷;T形平面交叉4用地面积0.0057公顷;T形平面交叉5用地面积0.0075公顷;T形平面交叉6用地面积0.0932公顷),根据《指标》,T形平面交叉用地面积不得高于0.1000公顷/处,因此本项目6T形平面交叉用地均符合标准。

十字形平面交叉5处(各处平面交叉面积分别为:十字形平面交叉1用地面积0.108公顷;十字形平面交叉2用地面积0.0629公顷;十字形平面交叉3用地面积0.0641公顷;十字形平面交叉4用地面积0.0976公顷;十字形平面交叉5用地面积0.026公顷)。根据《指标》,十字形平面交叉用地面积不得高于0.1267公顷/处,因此本项目5处十字形平面交叉用地均符合标准。

综上,本项目交叉工程用地总体指标为1.2335公顷,交叉工程实际用地总规模为0.6201公顷,各交叉工程及总体用地规模均符合标准。

其他本项目不涉及违法用地动工建设。

审核结论我局审核认为,项目用地节约集约。此项目与我省节地案例库内同类型项目比对,单位用地规模位于21/28位。项目节约集约用地已达同行业先进水平。

、落实用地相关费用情况

建设项目已按规定将补充耕地、征地补偿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项目工程概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缴费标准按照当地耕地开垦费最高标准的两倍执行。我局承诺将督促建设单位和地方政府在正式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耕地占补平衡有关工作。

相关部门意见征求情况

项目选址已征得所在地林业、环保、水利、交通、安全、文物保护等相关部门意见,符合所在地林业、环保、水利、交通、安全、文物保护相关部门意见

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报告

已按要求编制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报告,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耕地踏勘论证、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论证、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节地评价等技术报告核心内容已体现,按规定不再单独编制相关技术报告。经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组织量化评分为81.8分,认定报告成果为优良。

相关其他问题说明

项目核减用地情况该项目用地在县级审查中未核减用地。

信访及违法用地情况经核查,项目未动工,不存在违法用地问题。

项目重新预审情况该项目用地不属于重新预审情形

小结

综上所述,我局拟同意该项目用地预审。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我局初步审查意见报上,请予审查

联系人:陈冬宝,电话:0559-75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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