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休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休宁县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4-2035年)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提高殡葬设施服务水平,科学布局和殡葬设施,规范和优化全县殡葬设施的布局和建设,节约土地资源,解决殡葬设施无序的问题,依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修订)和“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落实安徽省“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皖民务字〔2016〕113号)精神和国家其他相关殡葬管理的法规规定,编制《休宁县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4-2035年) 》。
二 、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制定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建设创新、惠民、绿色、文明殡葬,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 。
(二)总体考虑
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以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扩大殡葬服务供给,优化调整殡葬设施布局,提升殡葬服务管理水平,构建覆盖城乡、供给扩大、规范优质的殡葬服务体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协同治理机制,推动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生态的殡葬新风尚,建设出一批能够满足人民所需求且符合有关建设标准的殡葬服务设施。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4年11月5日启动《规划》编制工作;2025年2月11日形成《规划(初稿)》;广泛征求相关乡镇、部门意见,并经过专家评审,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4月20日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
四、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原则
按照科学预测、适度超前、节约集约、合理布局四项原则编制规划。
(二)规划需求预测
现有经营性公墓1处、城市公益性公墓1处(暂未启用);农村公益性公墓31处。目前全县公墓总建成占地面积300.28亩,建成穴位11153穴,已落葬5994穴,剩余容量5159穴。
根据死亡人口推算,预测规划期限内新增穴位需求22316穴。考虑散坟平迁需求,不可预知量预留,以及适当超前预留,规划新增穴位45876穴,新增用地面积595.24亩,全县规划穴位总计57029穴。
(三)规划布局
1.殡仪服务设施
殡仪馆:新建1处,位于海阳镇秀阳村五华山地块,占地10亩,设置大小悼念厅、火化车间、遗体处理间等,配套火化设备2套及尾气处理系统等设施。
2.公益性公墓
城市公益性公墓:新建1处,位于海阳镇秀阳村五华山地块,占地55.48亩,安置穴位13961个。
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保留31处公益性公墓,同时拟新建79处公益性公墓,新增31915穴。至规划期末,全县共有农村公益性公墓110处,43068穴。
(四)重点任务
近期:重点项目完善全县殡葬服务设施,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为主,主要为落实休宁县新建殡仪馆建设、休宁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11处镇村公益性公墓建设、1处现状公益性公墓扩建。
中期: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31处。
远期: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37处。
五、创新举措
本次规划以“现状分析—需求预测—规划供给”为主线进行成果内容体系安排。首先对现状设施总量、设施空间分布、设施建设概况等进行综合分析,依据上位规划确定的城市发展规模分析规划期内的死亡总人数、穴位需求量,科学预测墓地需求量、殡仪服务设施规模;进而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殡葬设施总体布局;最后按照相关殡葬改革文件要求,明确殡葬设施的建设控制目标。
六、 保障措施
(一)坚持规划引领
建立健全殡葬设施规划体系,将殡葬设施规划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落实殡葬事业改革和节约土地资源的总体要求,科学预留殡葬设施用地,优化殡葬设施布局,保障殡葬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殡葬工作的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部门牵头、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广泛参与、法治保障的领导体制,形成推动殡葬服务体系建设的合力,为殡葬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三)强化政策保障
建立健全殡葬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制定促进殡葬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解决设施规划、土地供应、监管执法等制约服务体系建设的瓶颈问题,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殡葬服务行业的发展和提升。
(四)加强队伍保障
根据殡葬服务体系建设需求和发展趋势,加强殡葬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民政部门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政策水平高、法律素养强、专业规范高效的殡葬管理执法队伍。
(五)强化宣传引导
注重宣传手段的多样化,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注重宣传内容的科普化,让社会公众更加了解和认识殡葬文化。注重宣传的长效性,形成常态化的宣传机制加强殡葬文化宣传的长效性和深度。
(六)完善交通支撑
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殡葬设施交通支撑系统,多途径保障高峰期公众祭扫需求。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休宁县民政局;解读人:王辉;联系方式:751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