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867/202506-00038 信息分类: 核查处置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6-06
发布机构: 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6-0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核查处置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休宁县随忆吃食品店)

作者:休宁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06-06 10:44 信息来源: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实施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涉及我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休宁县随忆吃食品店(王*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一)抽检基本情况。休宁县随忆吃食品店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梅干菜饼,生产时间:2025年2月13日,规格:散称,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2025年3月18日,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休宁县随忆吃食品店送达了检验报告,休宁县随忆吃食品店收到报告后开展了产品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休宁县随忆吃食品店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百二十的规定和《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