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休宁县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牵头整合了工信、科技、财政、发改、市监部门关于二产发展的支持政策,出台了《黄山市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为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结合休宁县实际,编制《休宁县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
二、起草依据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山市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黄政办〔2024〕16号)《中共黄山市委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融入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加快推进黄山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黄字〔2023〕14号)《安徽省制造业优质企业成长计划》(皖政办〔2024〕90号)《安徽省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24〕22 号)《关于推深做实2024 年度全省“双倍增两清零一提升”工作的通知》(皖科企秘〔2024〕110号)《中国制造2025》等上级文件政策要求,编制《休宁县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
三、起草过程
1.2月24日,我局组织县财政局、县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由各牵头部门提供各领域补助事项及补助标准,形成《休宁县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初稿)》。
2.3月6日,再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对《休宁县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初稿)》进行逐条核对,根据各部门修改意见形成《休宁县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并于政务平台公开征求意见。
3.3月期间,各相关部门邀请企业家代表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共计收到意见8条,采纳3条,不予采纳5条。
4.3月25日,下发《休宁县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至县直相关单位及各乡镇,收集修改意见1条,采纳1条。
5.5月13日,常务副县长郑美风、分管副县长程荣刚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策起草情况,邀请相关单位参加并轮流发表意见建议,原则同意《休宁县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讨论稿)》,完善后形成《休宁县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送审稿)》,按程序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6.5月23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召开,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休宁县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
7.6月17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休宁县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
四、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依据《休宁县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配套实施细则,有序开展年度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充分发挥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推动我县工业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内容
《休宁县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共包含五个部分,具体如下:
一、支持范围:本县县域内的工业法人单位,以及与本县工业发展相关的市场主体和项目。
二、支持方式:县政府设立促进工业转型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采用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竞争评审等方式,支持工业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等工作。
三、产业政策:(一)支持项目建设、(二)支持素质提升、(三)支持科技创新、(四)支持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五)支持品牌标准建设共5个方面25条。从奖补方式来看,免申即享事项12条,即申即享事项6条,竞争评审事项6条,免申即享和即申即享并行事项1条;从支持内容来看,支持项目建设6条,支持素质提升5条,支持科技创新6条,支持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5条,支持品牌标准建设3条。从行业领域来看,由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牵头实施的有14项,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实施的有8项,由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实施的有2项,县发改委、科商工局共同负责实施1项。
四、申报审核程序
五、保障措施
六、监督管理
七、附则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部署、指导、协调、督促等工作。县直相关部门加强会商沟通、协同配合,确保若干措施落地实施。
(二)加强管理。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督查,跟踪项目进展和抽查审计,确保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保障财政资金发挥效益。
(三)监督检查。发现同一项目、同一内容多头、重复申报的,取消当年该企业申报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在依法依规追究单位和个人法律责任的同时,将其违规信息纳入失信联合惩戒范畴,保障政策实施公平公正。
七、下步计划
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休宁县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依据配套实施细则,组织开展休宁县促进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资金申报工作。持续做好政策的动态调整和迭代更新,扎实推动工业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要平台建设,力争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
八、解读单位、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休宁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
解读人:中小企业股
联系方式:0559-7519838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