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休宁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40号提案的答复
孙红明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促进休宁地摊经济持续良性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科学规划经营区域,规范地摊经营秩序。县城市管理局按照“统一规划定点、统一规范管理”的原则,在城区设置了多处流动摊临时摆放点,具体分布如下:便民阳光早餐点:在演武路、枫林丽景小区等地,共设有5处,总计57个摊位。摆放经营时间为每天早上6:00至9:00。夜市摊点:体育馆、横江公园设置了2处夜市摊点,共计85个摊位,经营时间为18:00-21:00。季节性水果自产自销临时销售点:针对夏季水果集中上市,在城北农贸市场外、万宁街坡顶合理设置了3处,共35个摊位。后续,县城管局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动态调整经营区域和时段,确保地摊经济与城市管理和谐共生。
二是加强经营监管执法,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县城管局将持续强化对地摊经营的监管执法力度。一方面,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联合环保、市监、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查处违规占道经营、噪音扰民、违规排放油烟等行为,对违规的摊主进行宣传教育并督促整改,对多次提醒仍未改正的摊主,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另一方面,及时受理市民关于地摊经营的投诉建议,做到“接诉即办”,切实维护市民合法权益和城市市容秩序。
下一步,将围绕构建长效管理体系,持续优化管理机制,根据实际反馈动态调整经营区域规划与管理细则,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方式,全力推动休宁地摊经济持续良性发展。
办理类别:A类
联系电话:7512077
休宁县城市管理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