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休宁县糕饼厂)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实施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涉及我县食品生产单位。现将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休宁县糕饼厂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休宁县糕饼厂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4年12月11日的黄山烧饼(辣味)和生产日期为2025年2月27日的黄山烧饼(葱香味),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
(二)风险控制情况。2025年5月13日和2025年5月28日,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向休宁县糕饼厂送达了检验报告,休宁县糕饼厂收到报告后开展了产品召回和原因排查。
(三)核查处置情况。休宁县糕饼厂生产经营的黄山烧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730元;2.罚款5000元。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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