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休宁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第二批)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金额(元) | 作出处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程序类型 |
1 | 休医保罚〔2025〕03号 | 朱*泰 | / | / | 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协助他人冒名就医、购药及虚构医药服务项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二十条 | 罚款 | 6655.57 | 休宁县医疗保障局 | 2025年7月24日 | 一般程序 |
2 | 休医保不罚决〔2025〕01号 | 汪*平 | / | / | 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协助他人冒名就医、购药及虚构医药服务项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八条、第十一条 | / | / | 休宁县医疗保障局 | 2025年7月24日 | 一般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