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867/202507-00035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2025-07-14
发布机构: 休宁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7-1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民务函〔2025〕141号 词: 县政府公报2025年第7期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休宁县民政局 休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休宁县公安局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休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休宁县林业局关于印发休宁县殡葬领域综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作者:休宁县站群管理 发布时间:2025-07-15 14:38 信息来源:休宁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休宁县殡葬领域综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加强殡葬领域监管,促进殡葬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休宁县民政局             休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休宁县公安局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休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休宁县林业局    



2025714日    


休宁县殡葬领域综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等文件要求,着力解决殡葬领域重点事项监管责任不明确、协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建立健全殡葬领域综合监管机制,提升殡葬领域监管能力和水平,促进殡葬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黄山市殡葬领域综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试行)。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殡葬执法监管涉及部门多、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等现实难题,探索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规范殡葬活动行为,为推动黄山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部门责任分工

依照法律法规、机构三定方案和权责清单等,细化责任分工,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

县民政局承担行业主管责任,做好殡葬管理政策标准制定、殡葬改革工作具体实施,加强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提高殡葬服务质量,制定殡葬设施布局规划,做好殡葬设施建设审批监管等工作。做好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整治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组织相关部门查处殡葬行业违法违规行为。

县发改委负责加强对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和项目建设审批管理,加大对提供基本殡葬服务的殡葬设施建设支持力度。负责殡葬服务价格政策制定和调整,加强定价管理;制定完善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对清单内项目收费加强管理。

县公安局负责对本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的管理,依法惩处丧事活动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私自改装车辆运输遗体等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县自规局负责依法保障纳入规划的殡葬设施用地需求,做好殡葬布局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纠正和查处违法占地建设殡葬设施、建坟等行为。

县卫健委负责加强对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的管理,纠正和查处医疗机构太平间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等行为,指导殡仪服务机构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殡葬服务机构乱收费、垄断协议和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行为。

县林业局负责依法保障纳入规划的殡葬设施用林需求,纠正和查处违法占用林地建设殡葬设施、建坟等行为。

(二)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机制

1.建立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县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召集人的休宁县殡葬领域综合监管协作机制(名单附后),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会议,通报问题、研判风险、部署专项行动。

2.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打通部门数据壁垒,建立殡葬服务主体信息库,共享殡葬机构审批、收费项目清单、行政处罚、企业信用记录等信息,实现部门信息共享。

3.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常态化检查,定期与随机相结合,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案件移送力度,发现职责范围外问题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形成闭环管理。

(三)加强重点事项跨部门综合监管

1.违规开展殡葬服务行为监管。重点整治医疗机构太平间违法开展殡仪服务,殡葬领域各类经营单位、市场经营主体通过强制、欺骗、捆绑等手段开展殡葬服务等行为。

2.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行为监管。重点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以及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

3.殡葬服务机构价格执行监管。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实行政府定价,延伸殡葬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重点监管殡葬服务机构是否严格按照有关定价文件执行价格政策;殡葬及相关服务经营者提供服务时,是否存在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价外加价、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4.殡葬服务机构价格公示监管。对殡葬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价格、收费依据、绿色惠民殡葬减免政策、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是否在业务办理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对出售的殡葬用品,是否标示品名、产地、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内容。

5.违规建设殡葬设施监管。持续整治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禁止违规土葬、散埋乱葬,纠正和查处违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土地修建硬化大墓、活人墓等突出问题。

三、有关要求

各乡镇要积极配合部门开展监管工作,各部门围绕确定的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加强协同联动,统筹运用多种监管方式,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业务协同,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及时研究解决综合监管遇到的各类问题,不断建立完善综合监管体制机制。要健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发挥综合监管作用,规范殡葬行业秩序,提升服务水平。要认真总结本单位工作,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扩大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成效。


附件

 

休宁县殡葬领域综合监管协作机制

(试行)

 

人:汪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员:方     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余明珠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

唐千钧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级主任科员

刘育文  县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吴晓东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余灶兴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  员:金     县发展改革委价格股负责人  

                     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四级警长

    县殡葬管理所所长

                  程理民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

查正时  县卫健委疾病预防与职业健康股负责人

    县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

                  凌逸群  县林业局工作人员

协作机制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全县殡葬领域综合监管工作,研究解决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会议,通报问题、研判风险、部署专项行动。

协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股,负责协作机制日常工作;研究并提出协作机制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协作机制会议决定;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组织联合督查执法行动;完成协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