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867/202508-00031 信息分类: 核查处置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8-12
发布机构: 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8-1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核查处置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休宁县芒果超市)

作者:休宁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08-12 15:02 信息来源: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休宁县用农产品安全抽检监测,涉及我县食用农产销售单位。现将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休宁县芒果超市销售的小台芒果

二、(一)抽检基本情况。休宁县芒果超市销售的小台芒果,购进日期为2025526日,经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标准指标≤0.05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202571日,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休宁县芒果超市送达了检验报告,休宁县芒果超市开展了产品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休宁县芒果超市未按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