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休市监处罚〔2025〕95号)
序 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 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休市监流处罚〔2025〕95号 | 休宁县汪村菜店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案 | 休宁县汪村菜店(叶*范) | 92341022MA2****42Q | 叶*范 | 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主动履行;2025年8月18日 | 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