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018/202508-00007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及解读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8-0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视频+文字解读】医保政策解读—意外伤害住院待遇

作者:休宁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8-04 14:44 信息来源: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大家好,在日常生活中,意外风险无处不在,为确保您能及时了解政策,高效享受医保报销。今天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意外伤害住院待遇政策。

2025年1月1起,安徽省统一调整了意外伤害住院待遇政策:

1.参保人员意外伤害住院的医疗费用,补助标准由原来的固定报销比例50%调整为按照普通住院待遇报销,依法由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2.明确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按照普通住院待遇报销。

3.明确有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根据相关部门划分的责任分担比例,对于超出第三方责任以外由本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普通住院待遇报销,相关部门未划分责任比例的,根据调解文书、法律文书等确定医保基金分担比例。

4.无法确定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参保人员承诺无他方责任后,按照普通住院待遇报销。出现虚假承诺骗取医保基金的,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5.因见义勇为发生的医药费用,执行《安徽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有关规定。因执行救灾救援等公益任务而负伤住院的,可按照普通住院待遇报销,须提供县级或县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情节证据。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医保政策,可以拨打我们的咨询电话0559-7531136,0559-7512740,同时也欢迎您来我们的窗口进行现场咨询,地址在休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