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92472522/202508-00014 信息分类: 行政处罚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8-26
发布机构: 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8-2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休市监海处罚〔2025〕100号 词: 行政处罚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化妆品)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表(休市监海处罚〔2025〕100号)

作者:休宁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08-26 16:24 信息来源: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
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休市监海处罚〔2025〕100号 休宁县沁媛科技美肤中心(张*)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案 休宁县沁媛科技美肤中心(张*) 92341022MA2****E83 张*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涉案化妆品;
罚款2000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主动履行;2025年8月26日 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