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休宁县2025年耕地轮作和油菜生产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休宁县2025年耕地轮作和油菜生产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参照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本乡镇实施主体进行申报并审核,按时报送申报材料。
附件:1.休宁县2025年耕地轮作和油菜生产项目申报书
2.2025年耕地轮作和油菜生产种植地块明细表
休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9日
休宁县2025年耕地轮作和油菜生产
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关于印发休宁县2025年耕地轮作和油菜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2025年种植一季粮食+油菜轮作的周年生产模式以及2025年下半年种植油菜的主体。坚持集中连片推进耕地轮作和油菜生产示范片建设,鼓励采取购买社会化服务和季节性流转等方式,推行整村、整片耕地轮作和油菜生产。
优先补助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等规模经营主体。要求生产主体耕地轮作和油菜生产连片面积不低于50亩,必须已经下载裕农通APP注册登录并实名认证过的。
对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套(骗)取资金的新型经营主体,一经发现,追回项目资金并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申请承担涉农项目。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
经营主体自主申报,编制项目申报书。申报时需提交申报主体资格证明、项目申报书、建设区域彩色标识图、项目实施地块明细表(村组负责人签字盖章)、土地承包流转合同(乡镇留存即可)等资料。
申报书内容要明确目标任务、建设地点、实施规模、建设内容、技术和管理措施等。
立项过程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申报书经流转土地所在村、镇政府逐级审核签字盖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对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按程序对实施地点、规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申报材料于2025年10月10日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6楼614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黄洁 联系电话7530431。
三、示范片验收标准
粮食、油菜收获时的平均单产不低于本县域内平均单产。
四、资金补助
先建后补,验收合格后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不超过150元/亩。
五、项目验收
项目完成后,实施主体及时向乡镇申请考评验收。乡镇成立核查小组,采取实施面积公示(以组为单位张贴到组,公示期10-11月,公示期限1个月,附乡镇核查举报电话)、田间测量、电话抽查、进村入户走访调查等形式进行种植面积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出具面积核查结果意见书。乡镇核实无误、实施内容达到验收标准的实施主体及时到农业农村局填写验收单,县农业农村局验收核实无误后,按照规定标准兑现补助资金。
附件1
休宁县2025年耕地轮作和油菜生产
项目申报书
项目实施单位: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项目申报日期:
休宁县农业农村局 |
制 |
休宁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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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 |
2025年耕地轮作和油菜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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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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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申请财政补助(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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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实施 单位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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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建设内容与规模 |
耕地轮作: 油菜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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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项目 建设 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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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项目 实施 主体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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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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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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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单位负责人对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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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村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行政村负责人对审核意见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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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审核责任人对审核意见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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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农业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2025年耕地轮作和油菜生产项目种植地块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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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村 组(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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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农户姓名 |
地块编号3410222************ |
面积 (亩)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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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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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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