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休宁县2025年中央财政第三批农业防灾减灾资金(支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皖财农〔2025〕544号),中央财政安排我县2025年农业防灾救灾资金50万元,支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等工作。为规范使用该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三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植函〔2025〕424号)要求,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和病虫防控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休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30日
休宁县2025年中央财政第三批农业防灾减灾资金
(支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树立和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通过实施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提升水稻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控能力和科学防治水平,确保“虫口夺粮”保丰收。
实施水稻等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面积不少于3.3万亩次,全县农作物病虫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不出现大面积绝收成灾,有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病虫害绿色防控及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65%、50%以上。
二、建设内容
(一)抓好水稻等作物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
积极创建“三大主粮”全程绿色防控行动示范区,主推翻耕灭蛹、种子处理、生物农药、性诱、农药减量助剂应用等绿色防控技术,广泛开展无人机飞防及统防统治示范。创建豇豆绿色防控示范片,同时,持续推进全域茶园绿色防控示范。
(二)加强重大病虫疫情监测与指导服务。
各地要加大对重大病虫和植物疫情的普查力度,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田”,准确掌握病虫情,科学指导专业化防治组织和种植大户开展防治,做好病虫防治信息的宣传和技术指导。
(三)抓好重大病虫防治技术培训与宣传。
加大重大病虫害和植物疫情防控的技术培训,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广播电视、现场培训会、技术明白纸等途径,让基层农技人员、专业防治组织和广大农户充分了解农作物重大病虫的为害特点、发生规律和防控技术,掌握科学防控的方法。
三、资金安排
按照省厅工作要求,项目资金全额用于水稻、玉米、大豆、茶树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疫情监测及防控工作,包括购买监测与防控所需药剂、药械、诱捕器、监测设备等防控物资,以及植物检疫处理和病虫防控技术指导、宣传培训等。鼓励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开展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作业示范,并对防控示范主体进行防控示范奖补。
预算总投入资金50余万元,具体如下:
(一)采购病虫害绿色防控物资,安排资金11.7516万元。
拟采购一批重大病虫害防控物资,其中,采购病虫害试验示范及应急防控专用药剂5.571万元,采购害虫诱捕器及粘虫板6.1806万元(含少量生物农药0.5976万元)。防控物资分发给各乡镇绿色防控示范片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体发放数量根据各乡镇申报汇总,县农技中心结合实际和防治需求提出分发意见,县农业农村局监督执行。
(二)开展重大病虫害防控宣传、培训费用,安排资金1.76万元。
主要用于印制重大病虫害防治挂图、技术明白纸、科学安全用药宣传资料、试验示范的展示牌等宣传培训资料;还有组织召开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现场会、监测防控技术培训会议等费用。
(三)开展“草贪”布防,以及农区鼠情调查等,安排费用4.9884万元。
①开展草地贪夜蛾“二区三带”布防,全县计划安装防控诱捕器3800余套,其中,安插诱捕器预算2.7884万元(含发放用车费0.14万元)、回收诱捕器预算1.700万元。②开展农区鼠害普查,含调查农户误工补助费0.50万元。
(四)统防统治作业资金补助,安排资金31.5万元。
鼓励支持全县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大力开展病虫害防治服务示范,并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申报程序见本通知中)。按照每亩次12.5元的防治标准给予资金补助,每个经营主体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
另外,将我县2025年省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支持重大病虫害防控)计划安排的统防统治奖补1.5万元,一并列入此次防控示范补助资金申报。
以上各单项资金总额,可根据实际实施情况进行余缺调剂,总资金用完为止。
四、防控补助申报程序
(一)水稻等重大病虫害防控物化补助。
1、主体申报。申请水稻等病虫防控物化补助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种植面积为100亩以上),于2025年7月15日前填写《休宁县2025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防控物化补助)申请表》(附件1)报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汇总后交县农技中心。
2、面积审核。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通过核对土地流转(或承包)合同,对水稻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的种植面积和防控示范面积进行审核,并经各地乡镇政府确认后,再上报县农技中心。
3、县级核查。县农技中心收到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的申报表后,组织人员核实,结合防控实际及应急防控需要,经研究核定后,对各申报主体给予病虫害防控物资补助数量。
4、物资发放。经公示无异议,县农技中心将采购的物资及时发放到水稻种植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统防统治示范资金补助。
由开展水稻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的防控服务组织(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防控作业痕迹等证明材料,于2025年7月30日前,填写《休宁县2025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统防统治作业资金补助)申报表》(附件2),先报到各地乡镇,然后由乡镇审核汇总后,再报县农技中心核定。经县农技中心研究核定具体示范主体,并对防控示范效果组织验收合格后,予以发放补助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责任。
局属部门和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因地制宜细化目标任务,认真做好资金申报的指导工作,确保补助政策落到实处。在病虫发生与防治关键时期,要严格执行重大灾情报告制度。
(二)强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示范。
大力鼓励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织开展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示范,探索病虫防控社会化服务新模式,提高科学防病治虫水平,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确保救灾资金发挥导向和激励作用。
(三)开展病虫防控技术指导与技术服务。
各地要加强重大病虫监测预警,在病虫防治关键时期,农药技术人员要深入一线,开展科学安全用药及综合防控等技术指导,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同时,要强化对相关人员技术培训,提高服务水平,确保防治成效。
(四)强化防控资金调度和监督管理。
要加强资金监管,对资金使用过程全程监督,防止挤占、挪用补助资金,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要强化防控资金督导,及时督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防治任务完成情况,确保资金示范使用和发挥效益。
附件1
休宁县2025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农作物重大
病虫害防控(防控物化补助)申请表
新型经营 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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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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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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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内容 |
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 防控物化补助 |
具体作物类型 及栽种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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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虫防控对象、防控实施地点及防控补助物质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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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面积 及防控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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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 审核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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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技中心 核定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2
休宁县2025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
防控(统防统治作业资金补助)申请表
新型经营 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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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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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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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内容 |
申报水稻等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作业补助 |
作物类型 及栽种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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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虫防控对象及实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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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病虫害 防控示范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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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补助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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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 审核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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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技中心 核定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