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休宁县2024年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说明
2024年,我县全力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力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一)推进绩效管理聚焦领域重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落实零基预算改革要求,围绕政府年度重点保障事项清单,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更加聚焦上级部门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强化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管理,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项目62个,涉及30个单位,合计资金规模7.17亿元,自评结果均进行了审核和公开,公开网址83个。
(二)开展事前绩效评估。2024年预算编制时,较上一年增加或新增金额50万元至199万元项目,提供事前绩效评估表,较上一年增加或新增金额200万元以上项目,提供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条件,对预算资金安排的、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重大政策和项目进行了财政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填报绩效目标基本信息17099条,绩效目标调整116条,绩效目标指标审核17099个项目。
(三)开展2024年度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结合2024年预算编制,开展2024年1-8月绩效重点监控工作,县级71个预算部门(县级50个,乡镇21个)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均纳入绩效运行监控,所有项目均纳入绩效运行监控。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下达22.54亿元,预算安排项目支出(50万元以上)336个,资金11.51亿元。对于偏离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进度较差项目及时整改纠偏,集中力量保障“三保” 等重点领域支出需求,优化资金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加快构建多层次绩效评价体系。一是推动部门自评与外部评价、财政重点评价相结合的多层次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县直部门对2023年度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进行自评,涉及项目999个,合计资金11.43亿元,其中:50万元以上项目324个,资金10.57亿元;开展73个(县直52个,乡镇21个)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资金22.54亿;开展项目支出部门评价单位数24个(县直16个,乡镇8个),项目55个,资金规模1.50亿元;开展部门整体部门评价单位数5个,资金规模0.46亿元。抽取2023年18个部门的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进行抽查复核;二是开展2023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绩效评价8个,合计资金3.97亿元;三是推进预算项目财政重点绩效工作,对2023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按支出业务股室共抽取12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类型包含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政府性基金、部门整体支出、重点项目、民生实事,涉及资金5.09亿元;四是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审核项目62个,涉及30个单位,合计资金规模7.17亿元。
(五)开展“休宁县政府财政综合运行”绩效评价。根据《2024年市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市财政局组成评价工作小组,对我县“休宁县政府财政综合运行”开展绩效评价。我县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解表、协调各股室积极提供资料,对2023年度休宁县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反馈、整改。
(六)积极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认真学习《安徽省财政厅2024年度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皖财绩〔2024〕29号),积极谋划选取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试点项目,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接项目主管部门,对“县政府大楼和交通林业大楼正常运转物业成本绩效项目”开展绩效分析,完成报告定稿,出台了物业成本绩效调研报告及支出标准等成果,为2025年成本预算编制提供依据。
(七)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和信息公开。开展事前预算绩效评估,汇总编制事前绩效审核调减清单。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结果向县级人大报送,并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清单和县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2024年组织52个县直部门对2023年度188个预算项目支出绩效在部门(单位)预决算公开栏进行公开;2024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项目937个,资金12.59亿元;财政重点绩效:1个单位整体部门支出、1个政府性基金安排项目、2个民生办实事项目、6个一般项目和2个下级政府财政运行,共12个项目实施情况,涉及资金规模5.09亿元,检查前和检查结果均在县政府网站公开。
(八)深化惠企政策资金绩效管理。落实《安徽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管理办法》,积极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加强惠企政策资金的兑现,对实施情况进行效益和预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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