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溪口镇江潭村等8个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齐云山镇、五城镇、溪口镇、山斗乡、源芳乡、渭桥乡人民政府:
关于报请批准溪口镇江潭村等8个村村庄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休宁县齐云山镇环居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休宁县五城镇西田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休宁县溪口镇江潭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休宁县山斗乡山斗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休宁县源芳乡源芳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休宁县渭桥乡上前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休宁县渭桥乡板桥村、重塘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你们要及时将相关规划内容纳入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划内容,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推进我县乡村振兴。
规划经批准后,不得擅自修改,确需重新调整或修改,应按相关法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2025年9月3日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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