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县教育局局长谢卫权:休宁县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阳光分班”政策解读
一、背景和依据
依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 教基厅函〔2025〕5号) 、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5 年安徽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教秘基〔2025〕36号) 等文件精神,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教育公平,优化教育生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1.推进教育公平:通过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每位学生平等接受优质教育的权利,打破“重点班”、“快慢班”等人为壁垒,从根本上解决新生入学择班、择师问题。
2.减轻家长焦虑:政策通过公开透明的分班程序,缓解家长对分班不公的担忧情绪,抵御社会不良风气,营造健康的教育生态。
3.促进均衡发展:均衡分配生源和师资,确保每个班级的学生结构和教师配置相对均衡,促进校际和校内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
4.规范办学行为:政策严禁以任何形式组织入学考试分班,严禁设立各类特殊班级,有力规范了学校招生和分班行为。
三、政策研判和起草过程
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分班效率和公平性,创新性构建多方监督体系。预计将有效遏制择班现象,促进学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县教育局深入学习中央、省、市政策精神和具体要求。同时,由教育股分析休宁县义务教育学校实际情况,包括生源结构、师资配置、现有分班方式等并向学校征求意见, 拟定初稿方案。方案最终由休宁县教育局审议通过,并于进行正式印发实施,要求各学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长效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全面实行“阳光分班”,确保生源分配均衡、师资配置均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教育公平。
(二)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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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阳光分班:2025年秋季学期起,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起始年级全面实施“阳光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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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衡配置师资力量:各学校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确定与班主任配套的各学科任课教师,确保每个班级的师资力量大体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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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分班操作流程:制定科学的分班方案,严格按照程序操作,确保分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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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阳光分班”政策,争取社会的理解、认可和支持。
五、政策咨询电话
休宁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559-7512139,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