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288/202509-00005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文日期: 2025-09-08
发布机构: 休宁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9-08
生效日期: 2025-09-08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开展休宁县路域环境提升专项行动的通告

作者:休宁县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5-09-08 09:43 信息来源:休宁县交通运输局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优化公路路域环境,提升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营造畅安舒美的公路通行环境,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休宁县境内路域环境提升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休宁县境内国、省、县、乡道公路用地范围。

二、整治时间

(一)宣传动员阶段: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920日止。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5921日起至20251031日止。

(三)巩固提升阶段:集中整治结束后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三、整治内容

(一)非法占用公路用地种植物清除。清理路基、边坡、路肩、桥下、排水沟等占用公路用地违规种植的农作物、树木。恢复公路绿化带原生植被,落实日常管护责任。

(二)堆积物清理。清除公路用地内堆放的建材、垃圾、废料等杂物。重点整治公路两侧及桥梁下空间违法搭建的建筑物和构造物,及时清理各类堆放物。

四、相关要求

(一)各乡镇应充分利用村组公开栏张贴公告、村村响广播播报、微信群发消息等方式,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宣传,确保群众知晓度。

(二)2025920日前,对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单位、集体或个人,应主动停止违法行为,自行主动整改;对主动改正并积极配合整改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从轻或免予处罚。

(三)逾期未停止违法行为的,由休宁县交通运输局牵头所属乡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制清除并严肃查处;对拒不配合、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休宁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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