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第19场】休宁县2025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联网认证工作新闻发布会

时 间:2025年10月17日
地 点:县融媒体中心四楼直播间
内 容:休宁县2025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联网认证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单位: 县残联
发 布 人:县残联理事长何升健
各位新闻界朋友们:
大家好!首先,我谨代表休宁县残疾人联合会,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尤其是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各位朋友、同仁,表示最衷心的感谢!今天,我们在此召开2025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联网认证工作新闻发布会,既是为了全面解读政策、明确工作要求,更是为了推动这项事关残疾人平等就业权益、助力社会公平正义的工作落到实处。下面,我就休宁县2025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联网认证工作的开展情况,向大家作详细通报。
一、明确按比例就业要求与残保金缴纳规则
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劳动、共享发展成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制度支撑。根据《安徽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上一年度从业人员总数的1.5%;若未达到该比例,用人单位需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残保金并非“罚款”,而是一项为保障残疾人权益专门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其资金主要用于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职业康复等就业帮扶领域,最终目的是帮助更多残疾人实现稳定就业。同时,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吸纳残疾人就业,国家延续实施残保金分档减缴政策(依据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
1.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保金;
2.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保金;
3.在职职工人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享受免征残保金政策。
二、明确可计入就业人数的残疾人条件
并非所有残疾人就业情况都可计入用人单位的安置比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残疾人需处于法定就业年龄段,且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
其次,就业形式需符合要求:被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与劳动年龄内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
最后,用人单位需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一是支付的工资不低于休宁县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二是按规定为残疾人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
三、明确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联网认真申报流程
为方便用人单位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联网认证提供“网上申报”和“窗口申报”两种方式,用人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
网上申报:登录“皖事通办”平台,在搜索栏输入“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点击进入后选择“休宁县”所属区域,按系统提示填写信息、上传材料即可完成申报;
窗口申报:需携带相关材料(如残疾人证件复印件、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证明等),前往“休宁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现场办理,具体操作流程可参照我县转发的《黄山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黄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市直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告》执行。
截至目前(10月16日),我县已有62家用人单位完成申报审核,经认定的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达274人,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仍需重点强调:2025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的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截至当日,全国按比例联网认证网报系统将正式关闭,逾期将无法提交申报材料,届时该用人单位将被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需按规定全额缴纳残保金。
目前,安徽省税务局已通过系统向全省所有用人单位发送弹窗提示,安徽省残联也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了申报提醒。在此,我们再次呼吁: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民办非企业单位,请务必高度重视,在截止日期前尽快完成申报,避免因逾期影响用人单位权益;尚未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也欢迎积极对接县残联,我们将为大家提供残疾人就业岗位匹配、政策咨询等服务,共同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新闻媒体朋友的宣传支持,感谢各用人单位的积极配合!如果大家还有政策疑问,可随时联系休宁县残联咨询(咨询电话:0559-7510439)。
谢谢大家!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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