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867/202510-00082 信息分类: 核查处置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5-10-24
发布机构: 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10-2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核查处置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休宁县糕饼厂)

作者:休宁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10-24 12:48 信息来源: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实施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涉及我县食品生产单位。现将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休宁县糕饼厂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休宁县糕饼厂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548黄山烧饼(原味),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

(二)风险控制情况。202587日,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休宁县糕饼厂送达了检验报告,休宁县糕饼厂收到报告后开展了产品召回和原因排查。

(三)核查处置情况。休宁县糕饼厂生产经营的黄山烧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32元;2.罚款50000元。

2025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