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休宁县2024年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就《休宁县2024年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说明如下,请审议。
一、法律依据和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的、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第六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使用转贷并负有直接偿还责任的政府,应当将转贷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各级政府要将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将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二、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方案
2024年我县发行地方政府债券81101万元,其中:新增债券23703万元,再融资债券35038万元,置换存量债务债券22360万元,现就我县地方政府债券提出如下安排方案:
(一)新增债券安排方案
1.新增一般债券安排方案:新增一般债券9103万元,安排“自然通村硬化路工程”“建制村通双车道工程”“休宁县海阳第四小学新建项目”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等8个项目(详见附表1)。
2.新增专项债券安排方案:新增专项债券14600万元,安排“休宁县供水一体化改造提升工程”“休宁县齐云山生态整治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和“休宁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5个项目(详见附表1)。
(二)再融资债券安排方案
1.再融资一般债券安排方案:再融资一般债券9633万元,用于归还“2017年安徽省政府定向承销发行的置换一般债券(三期)”等到期债券(详见附表2)。
2.再融资专项债券安排方案:再融资专项债券资金25405万元,用于归还“2017年安徽省政府定向承销发行的置换专项债券(二期)”等到期债券(详见附表2)。
(三)置换存量债务债券安排方案
1.置换存量债务一般债券安排方案:置换存量债务一般债券760万元,安排“2016年水灾贷款”项目(详见附表3)。
2.置换存量债务专项债券安排方案:置换存量债务专项债券21600万元,安排“休宁县东城区区域城镇化项目一期工程建设”等5个项目(详见附表3)。
三、地方政府外债安排方案
截至目前,外债转贷项目提款2763万元,安排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项目。
四、财力增减变动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下降。今年以来,我县经济恢复性增长低于预期,税收收入未能实现年初预算目标,为此拟调整我县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由108680万元调整为105630万元,增幅由3.0%调整为0.1%,调整后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年初目标减收3050万元。
2.转移支付收入。截至目前,执行中上级下达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收入56214万元。
3.调入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较年初预算减少14980万元。
4.债务转贷收入。执行中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增加12626万元。
上述四项合计,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加5081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受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等影响,预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较年初预算减收25729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减收21281万元)。加执行中上级下达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10480万元,调入资金12945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6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增加33896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因县供水公司股权转让未实现,预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较年初预算减收7060万元。加执行中上级下达国有资本经营转移支付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减少7059万元。
五、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上述债券资金安排和财力变动情况,并结合预算执行,县本级预算拟作如下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调整方案。调增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0810万元,主要列“税收收入”-15445万元、“非税收入”1024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6214万元、“调入资金”-1498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2626万元。
2.支出调整方案。调增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0810万元, 主要列“教育支出”343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8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5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661万元、“农林水支出”26566万元。
经上述预算调整后,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计均为308924万元,收支保持平衡(详见附表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调整方案。调增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3896万元, 主要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128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480万元、“调入资金”1294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6200万元。
2.支出调整方案。调增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33896万元,主要列“交通运输支出”4821万元、“其他支出”21670万元、“调出资金”-517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5100万元。
经上述预算调整后,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计均为116280万元,收支保持平衡(详见附表6)。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调整方案。调减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7059万元, 列“产权转让收入”-7000万元、“股利、股息收入”-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万元。
2.支出调整方案。调减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7059万元,列“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271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700万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800万元、“调出资金”-3288万元。
经上述预算调整后,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计均为1万元,收支保持平衡(详见附表7)。
以上数据,基于日前预算执行情况预计,后续上级还会有追加事项,变动情况待财政决算后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以上说明连同预算调整草案,请一并审查。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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