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018/202509-00035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及解读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9-1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视频+文字解读】医保政策解读—普通住院待遇

作者:休宁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9-18 08:29 信息来源: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医疗保障是我们应对疾病风险的重要防线,为更好地减轻就医负担,高效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今天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普通住院待遇政策。

自2025年1月1日起,安徽省统一提高了城乡居民普通住院医疗待遇,如:住院报销比例有所提高,住院起付线有所下降。具体向您介绍下: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线 200 元,报销比例90%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 500 元,报销比例 80%;三级(市属)医疗机构起付线 700 元,报销比例 75%;三级(省属)医疗机构起付线 1000 元,报销比例 70%。

到市域外(不含省外)住院治疗的,上述类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增加0.5倍,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省内异地就医人员报销比例下降 5 个百分点,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下降 15 个百分点。

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报销比例60% 除急诊急救或属参保人员务工(经商)地、长期居住地外,未办理转诊手续在省外就医的,报销比例下降 10 个百分点。住院前急诊抢救费用可纳入当次住院费用或比照一次住院费用按规定进行医保报销。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医保政策,可以拨打我们的咨询电话0559-7531136,0559-7512740,同时也欢迎您来我们的窗口进行现场咨询,地址在休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