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文件要求,现将通过审核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12月9日至12月15日)向我单位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反映。
监督电话:0559-7518259
地址:休宁县海阳镇新安西路1号政务中心5楼
休宁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