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867/202503-00048 信息分类: 特殊教育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03-0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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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休宁县2025年特殊教育发展规划

作者:休宁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3-06 15:54 信息来源:休宁县教育局 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安徽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国家、省关于特殊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的最新部署,锚定 2025 年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收官目标,破解我县特殊教育学段衔接不畅、融合教育覆盖面不足、保障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切实保障残疾儿童青少年平等接受优质教育的权利,制定本专项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核心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特殊教育“适宜融合、特教特办”规律,聚焦“质量提升、内涵发展”主线,深化普特融合、职特融合、医教康教融合,健全全学段特殊教育服务体系,强化经费、师资、设施全方位保障,推动我县特殊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跨越。

(二)核心目标

普及水平再提升: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稳定在 97% 以上。

体系建设更健全:县特殊教育学校建成招生,同时推动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让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青少年都能接受适宜的职业教育。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筑牢教育根基

优化资源供给布局:接收 5 名以上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全部建成标准化资源教室,实现 “一校一室、一室多用”。

精准实施分类安置:3月、9月底前完成全县春季、秋季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全面摸底排查,由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牵头,联合教育、卫健、残联等部门开展“一人一评估”,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教班集中就读、送教上门” 三类方式科学安置,建立动态学籍管理档案,确保应入尽入、应随尽随。

规范送教上门服务:严格执行《休宁县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工作标准》,限定服务对象为完全无法入校的重度残疾儿童,组建送教团队,实行“一人一案”定制教学康复计划,每周送教不少于1次,每次2-4个课时。每学期开展送教质量评估,杜绝形式化送教。

(二)拓展全学段服务链条,健全教育体系

提质学前特殊教育:鼓励普通幼儿园招收残疾幼儿,同时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开展学前康复教育,从早期为残疾幼儿提供适配的教育服务。

完善高中阶段教育:支持中高等职业学校招收残疾学生并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为残疾学生实习实训提供保障。落实从学前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的资助政策。

(三)深化多元融合教育,提升办学质量

鼓励普通学校在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设置随班就读区域资源中心或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教学、康复设施和专业人员。

2025年重点协助做好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控辍保学、送教上门和随班就读工作,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受教育情况核查和入学安置,同时实施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提供辅助器具适配及相关服务。

(四)强化支撑保障体系,夯实发展基础

加大人才与教学保障。加强康复医疗和特殊教育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康复专业技术人才规范化培训,将康复专业纳入全科医生等培训内容;持续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助力特殊教育教学标准化。

提供考试与资助便利。配合做好残疾学生中高考工作,提供合理便利措施;对学前到高等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全面资助,做到应助尽助,减轻残疾学生家庭的教育负担。

三、组织实施与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教育局牵头,发改、民政、财政、人社、卫健、残联等部门为成员的特殊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 1 次联席会议,统筹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明确各部门职责清单,压实工作责任。

(二)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工作机制。教育局负责统筹规划与教学管理,财政局落实经费保障,人社局支持师资招聘与待遇落实,残联负责残疾儿童筛查评估,民政局、残联协同做好安置与帮扶,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导评估

将本规划落实情况纳入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范围,每年开展 1 次专项督导检查;建立规划实施成效评估体系,确保规划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