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22MB1533503K/202512-00011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及解读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公民,其他,TXT,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5-12-12
发布机构: 休宁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5-12-1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保市场主体】《关于开展2025年发展设施农业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作者:休宁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12-17 09:06 信息来源:休宁县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20251212日,县农业农村发文《关于开展2025年发展设施农业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就申报政策解读如下:

一、项目申报起草依据是什么?

为加快我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安徽省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5647号)要求,结合实际确定我县贴息政策

二、申报工作实施内容是什么?

通过开展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有效引导和撬动金融社会资本支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增强现代农业发展活力与动能,全面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提供有效支撑。

三、贴息标准是什么?

对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获得的贷款按年度进行相应贴息,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并采取“双限”控制。原则上,单个建设主体当年获得的贷款贴息比例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70%且不超过2%,单个主体年度获得的贴息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贴息对象?

休宁县内从事现代设施农业建设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建设主体”) 

五、申报项目的工作步骤是什么?

(一)贴息申请(202616日前)。符合支持条件的建设主体向对应乡镇提交贴息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

(二)乡镇初核(2026117日前)。建设主体提交贴息申请后,各乡镇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初核,录入综合融资服务平台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三)县级审定(2026126日前)。县农业农村局比对项目库并开展审定工作,对于贷款金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县级实地复核实现全覆盖。根据全县贴息申请情况,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制定贴息资金分配方案,并经会议研究、公示等环节后,会同县财政局拨付补贴资金。

 

 

如有不解之处,可与县农业农村局计财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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