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867/202601-00006 信息分类: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6-01-0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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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2025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情况说明

作者:休宁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1-06 10:11 信息来源:休宁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