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92472522/202512-00015 信息分类: 价费咨询投诉处理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5-12-31
发布机构: 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12-3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互动回应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来电人投诉药品价格过高的回复

作者:休宁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12-31 15:31 信息来源: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12345接到市民来电,反映12月5日在休宁县海阳镇龙升街国胜大药房二店购买了可威牌磷酸奥司他韦胶囊75毫克10粒装,售价112元,店内6粒装售价62元,而其他药店同一款药6粒装售价52元,来电人认为该药店售价不合理,望部门核实退费112元,进行查处售价较高问题。

接到来电后,我局反不正当竞争股工作人员对来电人反映情况进行调查了解。黄山国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休宁二店奥司他韦等各类待售药品均已明码标价,未发现该药房违反价格法行为。药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除外)实行市场调节价,奥司他韦属于市场调节价药品,经营者可以根据成本及市场供求状况依法自主制定销售价格。《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七十三条明确规定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建议来电人在购买药品前货比三家,然后选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