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867/202601-00063 信息分类: 生态环境保护督查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民,其他,DOC,婴幼儿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6-01-0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作者:黄山市休宁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6-01-06 09:33 信息来源:黄山市休宁县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2024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第十二批“反映排污口和洗涤污水污染两个市级水源地和自来水问题:1.老大桥往国大酒店横江大桥下方有5处在用的排污口,休宁县芳口村到率水桥河段存在在用的排污口;2.休宁县芳口村每日早上7点-8点左右周边居民在河道内洗涤,洗涤污水流入新安江。”信访件(受理编号:LD202400911)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反映排污口和洗涤污水污染两个市级水源地和自来水问题:1.老大桥往国大酒店横江大桥下方有5处在用的排污口,休宁县芳口村到率水桥河段存在在用的排污口;2.休宁县芳口村每日早上7点-8点左右周边居民在河道内洗涤,洗涤污水流入新安江。

二、整改实施主体

休宁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持续加强横江(横江大桥至老大桥段)沿河排口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2.加强临溪片区农灌渠日常管护,及时清理渠道垃圾,保持农灌渠干净畅通,确保率水河(芳口村至率水大桥段)农灌排口水质正常。

3.加强宣传劝导,引导周边群众减少河道洗涤行为。

四、目标任务

完善手续或恢复原状,生产行为合法合规。

五、完成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已加强临溪片区农灌渠日常管护,及时清理渠道垃圾,保持农灌渠干净畅通,并对率水河(芳口村至率水大桥段)农灌排口水质开展监测,水质主要指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2、已安排人员对周边进行日常巡查并对洗衣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劝导群众规范洗涤减少河道洗涤行为。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0559-2356901

电子邮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jwjs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