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第十二批“反映排污口和洗涤污水污染两个市级水源地和自来水问题:1.老大桥往国大酒店横江大桥下方有5处在用的排污口,休宁县芳口村到率水桥河段存在在用的排污口;2.休宁县芳口村每日早上7点-8点左右周边居民在河道内洗涤,洗涤污水流入新安江。”信访件(受理编号:LD202400911)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反映排污口和洗涤污水污染两个市级水源地和自来水问题:1.老大桥往国大酒店横江大桥下方有5处在用的排污口,休宁县芳口村到率水桥河段存在在用的排污口;2.休宁县芳口村每日早上7点-8点左右周边居民在河道内洗涤,洗涤污水流入新安江。
二、整改实施主体
休宁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持续加强横江(横江大桥至老大桥段)沿河排口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2.加强临溪片区农灌渠日常管护,及时清理渠道垃圾,保持农灌渠干净畅通,确保率水河(芳口村至率水大桥段)农灌排口水质正常。
3.加强宣传劝导,引导周边群众减少河道洗涤行为。
四、目标任务
完善手续或恢复原状,生产行为合法合规。
五、完成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已加强临溪片区农灌渠日常管护,及时清理渠道垃圾,保持农灌渠干净畅通,并对率水河(芳口村至率水大桥段)农灌排口水质开展监测,水质主要指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2、已安排人员对周边进行日常巡查并对洗衣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劝导群众规范洗涤减少河道洗涤行为。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0559-2356901
电子邮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jwjsk@163.com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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