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867/202602-00006 信息分类: 核查处置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民,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6-02-03
发布机构: 休宁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6-02-0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核查处置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作者:休宁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6-02-03 08:55 信息来源: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涉及我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现将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休宁县五城馨悦豆制品厂进货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以及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休宁县五城馨悦豆制品厂生产经营的豆干,生产日期为2025年10月14日,经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甜蜜素(以环乙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2025年11月12日,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休宁县五城馨悦豆制品厂送达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休宁县五城馨悦豆制品厂开展了产品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

休宁县五城馨悦豆制品厂在采购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钠和甜蜜素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以及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豆干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和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