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全市仍有20余家企业共计373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未予以淘汰。”问题(问题编号:40)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全市仍有20余家企业共计373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未予以淘汰。
二、整改实施主体
休宁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 对四批《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明确规定淘汰时限的11家企业共81台落后机电设备,督促抓紧推进淘汰工作,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2. 对四批《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未明确规定淘汰时限的14家企业292台落后机电设备,鼓励引导企业逐步推进淘汰工作。
四、目标任务
《淘汰目录》明确淘汰时限的落后机电设备全部完成淘汰,未明确时限的设备逐步淘汰。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明确规定淘汰时限的11家企业共81台落后机电设备未有涉及我县的;2、我县3家企业共31台设备属于未规定淘汰时限的落后机电设备,县科商工信局已积极向企业宣传引导,要求企业按时序进度推进设备淘汰更新。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监督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559-2355111
电子邮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925139856@qq.com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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