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休市监海处罚〔2026〕13号)
| 序 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 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 1 | 休市监海处罚〔2026〕13号 | 休宁县芷间美甲店(黄*兰)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和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案 | 休宁县芷间美甲店(黄*兰) | 92341022MA8****M7W | 黄*兰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和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 | 1.罚款5000元;2.没收涉案压片糖果3盒(其中2盒为空盒,1盒内剩余1片);3.没收违法所得12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 主动履行;2026年2月4日 | 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2月4日 |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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