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休市监五处罚〔2026〕17号)
| 序 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 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 1 | 休市监五处罚〔2026〕17号 | 休宁县五城馨悦豆制品厂(凌*良)进货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以及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休宁县五城馨悦豆制品厂(凌*良) | 92341022MA2****0X5 | / | 进货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以及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 警告;没收;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 | 主动履行 | 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2月2日 |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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