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文件要求,现将符合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月3日-2月9日)工作日向我单位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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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202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