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018/202602-00011 信息分类: 分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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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休宁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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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转移支付2025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作者:休宁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6-02-24 17:44 信息来源: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总体情况:休宁县医保局积极推动实现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高效。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预算投入数为22,332.97万元,预算执行数为22,737.58万元,执行率为101.81%。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度预算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金额8,467.24万元,按实际参保人数195,657人计算,应补助8,217.594万元,实际到位8,432万元(不含清算退回2024年度320万元)。另下达2025年度城乡居民中央财政奖励性补助0.8317万元;实际投入资金8,432.8317万元,2025年中央转移支付全部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执行率为100%。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省内资金预算安排5,644.828万元:其中省级财政预算安排4,233.621万元,按实际参保人数应补助金额4,108.797万元实际预拨到位3,973万元含清算2024年度0万元)2025年省级转移支付全部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执行率为100%;县级财政预算安排1,411.207万元,按实际参保人数应补助金额1,369.599万元实际到位1,369.599万元,实际投入资金1,369.599万元,2025年县级转移支付全部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执行率为100%。

(三)其他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度末累计结余资金12,419.69万元,2025年度参保个人缴费7,872.10万元,利息收入178.05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资金实际投入21,681.84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实际投入8,112.8317万元(含清算2024年度中央财补320万元和下达2024年度奖励性补助0.8317万元),省级财政投入3,973万元,县级财政投入1,369.599万元,其他资金投入8,050.15万元(个人缴费加利息收入)。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上年结余12,212.43万元,2025年收入22,737.58万元(含中央2024年奖励性财补0.8317万元、清算退回2024年度中央财补320万元,省级调剂金补助1,229.77万元),当年支出22,530.32万元(含上解省级调剂金支出1,058.82万元),基金当期结余207.26万元,年末累计结余12,419.69万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实行封闭式管理,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税务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的筹集,医保部门负责资金的使用管理,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存储、使用、发放安全。

1.项目决策

1)决策依据。贯彻中央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关城乡居民医保决策部署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决策符合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和资金管理办法①符合《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②符合《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③符合《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省市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

(2)决策过程。决策程序规范程序合规完整①资金分配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审批文件和手续齐全②下达预算指标的同时明确绩效目标。

(3)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置科学遵照财政部和国家医疗保障局下达的年度总体目标和具体绩效指标绩效目标分解细化对财政部和国家医疗保障局下达的年度总体目标结合实际进行分解细化。

(4)资金分配。资金按规定时限分配下达。①市级财政部门收到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后,在30日内下达到县财政局和医保局;②中央及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在当年12月底前全部支付至本统筹地区医保基金财政专户。

资金分配符合预算管理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管理要求。①资金分配方案符合财政部和国家医疗保障局下达的文件要求;②分配方法、支出内容符合省级实施细则要求;③资金分配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2.过程管理

1)资金管理。2025年度预算执行率101.81%医保财政专户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市级统筹实现程度逐年加大,实行市级基金统收统支监督检查制度全覆盖。①建立全覆盖式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制度,全年组织开展次定期不定期医保基金监督检查;②分类推进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③健全监督举报、举报奖励、智能监管、综合监管、责任追究等措施。

2)组织管理。一是全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结合医疗保障相关职能整合,在确保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的基础上,统一经办服务和信息系统,进一步提高运行质量和效率,确保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面建立。二是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严格监管。①实行协议管理;②建立考核评价机制;③建立动态准入和退出机制三是信息数据及时准确。信息系统运转正常,能够及时准确提取参保人数、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率、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水平等数据。四是医保基金统计、基金报表上报准确完整、及时有效。能够按时、完整上报医保基金统计、基金报表,上报报表不存在虚报、瞒报、误报等现象,对异常数据有说明解释。五是全面实现绩效管理。①绩效指标细化明确;②绩效运行监控有力;③评价报告规范完整;④评价结果应用及时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22,530.32万元:其中住院支出13,264.24万元,占基金支出总额的58.87%;特慢病门诊支出4,794.86万元,占基金支出总额的21.28%;普通门急诊支出1,038.14万元,占基金支出总额的4.61%;大病保险保费支出2,286.38万元(含2023年度大病清算支出105.18万元),占基金支出总额的10.15%;集采结余支出87.88万元,占比0.39%;上解上级支出1058.82万元(调剂金支出)占比4.7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待遇813,044人次,其中:住院39,140人次,特慢病门诊171,901人次,普通门急诊602,003人次。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享受待遇31,808人次。城乡居民医疗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为73.3%,实际报销比例为62.1%。城乡居民医疗基金当期结余207.26万元,累计结余12,419.69万元。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及时效指标。

①参保人数。2025年度末城乡居民医疗参保人数为196,325人。

②各级财政补助标准。2025年度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700元/人,其中:中央补助标准为420元/人,省级财政补助标准为210元/人,县级财政补助标准为70元/人,各级财政已按标准配套到位。

③截至2025年6月底,我县城乡居民参保人数195,657人,城镇职工参保27,609人,上年末户籍人口258,816人,户籍人口参保率为86.26%,上年末常住人口204,000人,常住人口参保率109.44%。

④2025年度我县重复参保人数为0人。

⑤虚报参保人数为0人。

⑥参保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2025年度我县参保人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73.3%。

⑦参保人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2025年度我县参保人员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62.1%。

⑧基金累计结余可支配月数。截至2025年末基金累计结余12,419.69万元,预计可支配6.61个月。

⑨已落实门诊统筹支付。

2)满意度指标

参保对象满意度。近几年不断推进总额预算管理、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医共体服务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几度扩大普通慢性病和特殊慢性病病种覆盖范围,优化简化报销和申请流程;在省内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的基础上,实现跨省即时结报;不断提高住院和门诊报销比例,着力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参保对象满意度达到98%。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城乡居民参保人数完成值196,325人,小于预算指标值201,601人,主要原因是医保系统未实现全国联网,存在统筹区域外重复参保情况,下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开展医保政策常态化宣传,组织业务骨干深入乡镇、村(社区)、企业、医院、学校等地进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政策宣讲。开展线上线下立体宣传,线上利用录制医保政策解读视频、微信公众号、朋友圈广告投放和发送手机短信等渠道,线下通过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拓展医保政策多渠道宣传。今年以来,共制作政策视听22期,举办业务大课堂12期,印制并发放医保政策宣传海报、折页4万余份。二是配合完善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全国联网。

四、绩效自评结果适时公开

持续做好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把绩效自评结果作为年度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申请、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并按照要求及时将绩效自评结果在县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无。

附件:休宁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4日

 

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