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张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风景区管委会、休宁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张健同志任县林业局局长;
方绪文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胡莲香同志任县司法局山斗司法所所长。
免去:
王剑同志的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宋仲璜同志的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柳同志的县司法局齐云山司法所所长职务;
陈新定同志的县司法局山斗司法所所长职务;
汪晨露同志的县司法局源芳司法所所长职务;
巴金足同志的县司法局白际司法所所长职务。
2026年2月9日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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