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休宁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休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休宁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休宁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55号)和《黄山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黄政办秘〔2020〕50号),全面提升我县基层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3年底,建成全县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县、乡镇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能力、水平显著提升。
——到2020年11月底,县直相关部门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乡镇同步完成编制,全面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事项,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信息;设立县级政务公开专区。
——到2021年底,完善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选择1-2个重点乡镇开设政务公开专区;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公开事项清单,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汇总编制办事服务一本通。
——到2022年底,将国务院部门印发的26个试点领域外的其他领域公开标准纳入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现常态化公开;全面落实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全部乡镇开设政务公开专区;基本实现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
——到2023年底,全面完成《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建成全县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巩固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标准指引,编制公开目录。
1.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根据省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编制的参考目录,结合我县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于2020年11月底全面梳理并编制完善县、乡两级基层公开事项目录。编制目录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我县实际和领域特点。
(1)城乡规划领域、征地补偿领域(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财政预决算领域(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4)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5)税收管理领域(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6)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保障性住房领域、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市政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环境保护领域(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8)公共文化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9)公共法律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10)扶贫领域(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11)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2)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3)就业领域、社会保险领域(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4)户籍管理领域(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15)涉农补贴领域(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16)义务教育领域(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7)医疗卫生领域(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18)城市综合执法领域(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抓好其他领域标准指引落实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直有关部门对26个试点领域外的其他领域制定的标准指引和参考目录要求,及时将有关公开事项纳入公开目录。同时,结合我县实际积极探索制定具有鲜明特色的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府有关部门)
(二)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3.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不断强化对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对已发布的信息开展定期评估、动态调整。县政府各部门可结合实际,推进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4.完善解读回应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制度,固化政策解读工作流程,强化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新闻发布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动漫视频、案例说明、公告公示栏、“明白卡”“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对重要政策进行解读;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予以回应。(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5.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不断完善县域统一的网络受理平台,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个工作环节,规范答复口径、推行全省统一的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文本,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6.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家、商会、行业协会等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制度。(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发改委、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7.完善考核机制。认真梳理县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明确考核的范围、标准、环节、程序,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予以调整完善,强化结果运用。利用第三方机构评估、民意调查、网上问卷调查等方式,探索开展基层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聚焦群众需求,完善公开方式,提升公开质量。(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三)整合资源,推进公开平台规范化。
8.加强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平台的作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基层政务公开专题等形式,集中发布县政府及部门、乡镇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功能,完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建设“政策超市”,便利企业和群众。依托“皖事通”平台、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开设“皖事公开”移动专区,精准推送政府信息。结合我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应急广播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县政府新闻发布会规范化场所,积极借助县级融媒体中心的优势和渠道,采用移动APP、微信小程序、网络直播平台等形式,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文旅体局)
9.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按照全省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统一标准,在县政务服务大厅、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自助办理等服务。(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各乡镇政府)
(四)坚持利企便民,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
10.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通过政府网站、“皖事通”平台、自助办事服务终端等渠道,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制度,利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短信、电子邮箱等方式,主动精准推送政务服务信息,让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集成、优化、简化办事服务信息,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责任单位: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直有关部门)
(五)实现有效衔接,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11.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县直有关部门要会同各乡镇政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使县、乡级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通过村(居)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形式,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涉及基层群众利益方面的内容。(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六)开展探索创新,积极创建基层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区和示范点。
12.开展创新示范区和示范点创建工作。积极争创省级、市级创新示范区。选择一批乡镇、县直部门作为县级创新示范区和示范点开展创建工作。示范区和示范点要围绕公开领域、公开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县政府将积极出台推进示范区、示范点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大对示范区和示范点建设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加强调度和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抓创新,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同时,要建立完善政务公开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宣传交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及专题专栏等,广泛宣传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工作经验和特色做法。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要明确工作机构,配齐必要的专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县政府办将加强培训,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采用集中培训、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监督评价。县政府将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同时,县政府办将会同县直有关单位加大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考核力度,加强跟踪督办,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