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1867/202510-00044 信息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公民,通知 发文日期: 2025-10-20
发布机构: 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10-2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休政办〔2010〕77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休宁县财政局(休宁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0-20 16:25 信息来源: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一)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税、金融工作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行业发展的建议,协调推动地方金融改革发展。

2.贯彻执行财政、财务、金融、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参与涉外财政、债务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

3.负责管理全县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

4.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办法。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6.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管理全县政府债务,依法制定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7.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

8.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

9.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承担会计行业管理职责。

23.负责牵头组织全县民生工程工作,制定全县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筹资方案,督促拨付民生工程资金。

2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注:本部门金融、国资方面职责涉密,不予公开)

(二)机构设置

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股、预算股(政府债务管理股)、行政事业财务股、社会保障股、综合会计股(税政法制股)、经济建设股(企业股)、农业财务股、县民生工程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人事教育股)、国库股(政府采购股)、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监督评价股、乡村财政事务管理股、国库支付中心、国有资产管理股、金融股、新安江流域生态建设保护中心、金融事务服务中心

(三)办公地址

休宁县海阳镇书院路9号政府大楼10楼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传真电话:0559-7512702

(六)负责人

张永海  休宁县财政局(休宁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休宁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休宁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局长

(七)网站地址

https://www.xiuning.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426?type=2&nav=0

(八)邮政编码

24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