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民政局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依法对全县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采集、查询、核对工作。
(四)负责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组织实施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有关政策,负责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按规定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县级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有关工作。
(六)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负责殡葬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拟订相关政策措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的拟订与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指导残疾人社会福利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二)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事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三)社会救助股(社会福利股)
(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
三、办公地址
休宁县海阳镇学府路9号政府大楼一楼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59-7512792
传真电话::0559-7512792
六、负责人
汪淼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七、网站地址
https://www.xiuning.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424?type=2&nav=0
八、办公邮箱
hssxnxmzj@163.com
九、邮政编码
245400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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