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机构职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中医药、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卫生健康、中医药、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负责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政策规划,依法制订有关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组织全县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全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四)制订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订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采供血管理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五)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干部病房的业务管理,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有关工作。
(六)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七)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八)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
(九)制订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和传染病疫情应对相关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传染病防治、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十一)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范。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承担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责任,组织开展中医药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
(十二)承担全县健康产业规划推进、政策制订和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协调等相关具体工作。
(十三)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二)规划信息与财务股。
(三)医政与药政股。
(四)妇幼保健与人口家庭股。
(五)政策法规宣传与体制改革股。
(六)疾病防控与职业健康股(卫生应急办公室)。
(七)中医药与健康产业股。
(八)机关党委。
三、办公地址
书院路9号政府大楼2楼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五、联系方式
0559-7514990
六、负责人
金敏光 县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
七、网站地址
https://www.xiuning.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434?type=2&nav=0
八、邮编
245400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