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审计局
一、机构职能:
(一)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县政府部门、乡镇政府管理和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的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按规定对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三)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四)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五)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设综合办公室(综合法规股、内审指导股)、财政金融审计股(企业审计股)、农业农村社保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外资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股)五个内设股室。
三、办公地址
休宁县政府大楼3楼(休宁县书院路9号)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59-7512758
六、负责人
汪东标 休宁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七、网站地址
https://www.xiuning.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435?type=2&nav=0
八、邮政编码
245400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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