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公安局
(一)机构职能
1、根据国家公安工作的法律、政策和部署,制定全县公安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领导、指挥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组织、指挥、协调或直接承担全县重、特大案件的侦破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治安管理工作。组织、指挥、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案)件、群体性事件;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
5、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
7、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及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检查、指导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9、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10、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工作。
11、负责监管场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
12、负责全县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制订全县公安执法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13、负责到我县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承担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14、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和全县公安指挥系统、刑事、信息通信等技术建设。
15、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警务保障制度的落实工作。
16、制订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全县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教育训练、公安宣传等工作计划和措施。
17、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政工监督室、纪检监察室、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纪检监察室(加挂督查大队牌子)、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网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交通管理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公共安全网络安全监察大队、禁毒大队(加挂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休宁县看守所,拘留所(撤并至黄山市拘留所),森林公安局
(三)办公地址
休宁县海阳镇黄山南路5号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电话:0559-7532611;0559-7510430(传真)
(六)负责人
洪瑞 休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七)网址地址
https://www.xiuning.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423?type=2&nav=0
(八)办公邮箱
gaj@xiuning.gov.vn
(九)邮政编码
245400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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