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供销社
(一)机构职能
1.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2.参与组织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构建面向专业合作组织的服务平台;
3.指导社有企业和基层社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农副产品购销、日用消费品经营、烟花爆竹经营、农村合作金融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现代服务网络建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
4.受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防汛救灾物资等储备商品的管理;
5.维护供销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
6.行使社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职能,负责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对所属企业、参控股企业进行监管;
7.代表本区域供销合作社参加上级社的活动,组织开展与国内外合作组织之间的交流活动;
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
2.综合业务股
3.财务股
(三)办公地址
休宁县海阳镇黄山南路农委大楼11层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0559-7512325
(六)负责人
程明轩 县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
(七)网站地址
http://www.xiuning.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444?type=4&action=list
(八)办公邮箱
gxs@xiuning.gov.cn
(九)邮政编码
245400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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