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生态村庄建设工程项目(五城镇、溪口镇)结算审核服务询价公告
项目名称:休宁县生态村庄建设工程项目(五城镇、溪口镇)结算审核
招标人:休宁县亚行贷款项目管理中心
联 系 人: 徐女士
电 话: 0559-751944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地点:休宁县五城镇、休宁县溪口镇
2. 项目规模:休宁县溪口镇生态村庄建设工程项目送审价约为1000万元;休宁县五城镇生态村庄建设工程项目送审价约为1100万元;合计2100万元。
3. 项目预算:约1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或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合法营业单位。
2. 投标人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并且有黄山市进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登记证书。
3. 投标人必须具备承担本工程所涉及相关资质证书和人员配备,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 休宁县溪口镇生态村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审计服务单位及休宁县五城镇生态村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审计服务单位不得参与该项目询价工作。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自公告开始
2.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下载询价文件。
3. 获取询价文件不收取费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15时
2.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9日15时
3. 开标地点:休宁县发改委918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
休宁县生态村庄建设工程项目(五城镇、溪口镇)结算审核服务
询
价
文
件
招标人:休宁县亚行贷款项目管理中心
日期:2023年10月13日
休宁县生态村庄建设工程项目(五城镇、溪口镇)
结算审核服务询价函
:
1.休宁县生态村庄建设工程项目(五城镇、溪口镇)均已竣工。为合理节约成本,现决定对休宁县生态村庄建设工程项目(五城镇、溪口镇)结算审计,选定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现邀请贵单位参加该项目询价。
2.询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15时。提交到询价人规定的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文件将被拒绝。
3.本项目的开标会地点为休宁县发改委918会议室,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15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联 系 人: 徐女士
电 话: 0559-7519447
休宁县亚行贷款项目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13日
休宁县生态村庄建设工程项目(五城镇、溪口镇)
结算审核服务询价函说明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休宁县生态村庄建设工程项目(五城镇、溪口镇)结算审核
2.质量要求:审计机关的审计程序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
3.项目送审控制价:休宁县溪口镇生态村庄建设工程项目送审价约为1000万元;休宁县五城镇生态村庄建设工程项目送审价约为1100万元;合计2100万元。
二、投标人报价要求
1.开标时,投标单位应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则须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黄山市进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登记证书,否则该投标单位的标书为无效标书。
2.投标单位开标时需向业主提供参与项目的项目组团队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团队按 3人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组员2人。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成员为二级注册造价师。需提供项目组团队人员注册造价师证书及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本项目。
4.如发现有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属恶意虚高的,该投标单位标书视为废标,以后不准参与招标人的任何工程招投标活动。
5.以费率报价,最高限价为不超过皖价服[2007]86号文件中结算审核收费标准。
6.计价方法:投标人结合市场情况及企业自身管理及风险承担能力进行一次性报价,报价须包含所有发生的费用,以后不得补充报价或提出增加价格要求。
7.投标资料需密封并加盖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15时。提交地点为休宁县发改委918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提交不予接收。
三、评标与定标
1.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2.由评委分别对投标函进行评审,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单位。如出现两家及以上单位报价并列最低,则需二次报价且二次报价不得高于该单位原报价,以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单位。
投 标 函
休宁县亚行贷款项目管理中心:
1、经充分研究贵处休宁县生态村庄建设工程项目(五城镇、溪口镇)结算审核服务项目,我公司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该工程结算审核服务项目询价招标,并承诺全面响应邀请询价书的要求。
2、我公司根据询价函的各项规定,投标报价如下:工程结算审核服务审计服务费为:按皖价服[2007]86号文件 %。本报价含所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费用及税金。
3、一旦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按贵单位有关质量和工期等方面的要求安全顺利地完成本项目。
4、我公司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公司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5、我公司尊重并理解:评标委员会作出的所有决定。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评标报告
休宁县生态村庄建设工程项目(五城镇、溪口镇)结算审核服务项目邀请询价招标开标会议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 准时开标,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共 家,投标文件共收到 份,经检验有效标书 份,无效标书 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本次评标委员会共有 人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邀请招标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和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经评审确定由 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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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技术标符合性审查 |
商务报价 |
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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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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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评标过程符合法定程序。
其他评审意见: 评委签字:
休宁县生态村庄建设工程项目(五城镇、溪口镇)结算审核服务询价文件.docx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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