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休宁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


时 间:2023年8月17日
地 点:县融媒体中心四楼直播间
内 容:2023年休宁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单位:县教育局
发 布 人: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县教育局总督学 郑向东
参会媒体:县融媒体中心
各位新闻界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着力解决好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省市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群众利益,推进依法治教的高度,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休宁县2023年城区公办中小学入转学实施方案》。为了让家长更好地了解我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下面就我县2023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通过新闻发布向大家作一介绍:
一、省心入学,首次开展线上线下报名新模式。
为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让招生入学工作更便捷、让群众更满意,今年我县首次采用“黄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招生报名,以“三个一”做法,着力打造“入学省心”报名登记新模式。
一次申请,让家长省心。入学报名系统开放期间,家长通过电脑手机直接进入报名系统注册报名,上传户籍、房产等相关信息资料,轻松完成入学登记申请,简化了家长入学申请流程,让家长更省心。
一站服务,让家长安心。登记完成后,县教育局对系统内入学申请信息进行汇总核验,对于核验结果有异议的信息,及时通知家长,对入学材料进行补充,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家长少跑路或不跑路”的目标,让家长安心。
一体反馈,让家长放心。教育局审核在系统内确认后,家长只需登录报名系统,就可对学生录取结果进行查看,信息化操作,让家长放心。
二、免试就近入学,合理划分学区,依法保障入学和均衡分班要求。
1.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遵守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招收特长生。
2.严格落实学区划分方案。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根据2023年休宁县城区学校学区划分方案,按照划定的乡镇街道、村组、社区等范围进行招生, 要求各校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公平公正。
3.严格依法保障入学权利。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转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黄政办秘[2018]160号)等文件精神,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我县实际,城区公办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教育局批准。学校切实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发挥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作用,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禁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严格落实均衡分班要求。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
三、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
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具体招生计划、范围、对象等由县教育局下达指标,通过全市网上报名系统统一发布,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在纪检监察人员现场监督下,通过电脑摇号确定招生对象,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由县教育局安排在原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已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不再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对已在本校六年级就读的学生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按上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求执行。
四、全面统筹特殊类型和群体招生
1.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且有学习能力的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上门服务。
2.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户籍地所在学校无条件接收。
3.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和《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要求执行。
4.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按照《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黄字〔2015〕11号)和《关于做好“黄山优才卡”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黄人才办〔2021〕4号)要求执行。
5.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要求执行。
6. 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及政府外事部门要求,做好外籍人员子女就学工作。
五、全面加强监督管理
1.压实工作责任。城区中小学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精神,积极稳妥推进招生工作。城区中小学根据招生工作方案,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2.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7512139.
3.严惩违规行为。县教育局将进一步落实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对违规招生的学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要予以约谈、通报批评。对违规招生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广泛宣传引导。县教育局将通过各种媒介,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本级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确保学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政策内容。各义务教育学校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访等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有关考试招生的政策。同时积极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没有一个孩子因贫失学辍学。
截止8月17日,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预报名工作基本结束。经审核统计,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1250人,非起始年级转学124人,公办初中七年级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1140人,非起始年级转学21人。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城区学校施教区报名和学位情况,按照2023年城区学校入转学实施方案,确定适龄对象就读学校,并将名单下发到相关学校。请各位家长按照学校的入学通知,在规定时间送子女到学校报名入学。如果还有不清楚或想了解其他情况的,请打咨询电话0559-7512139。
以上是对今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解读。感谢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视频链接:https://www.xiuning.gov.cn/zwgk/public/6615893/11170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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