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 2024-2025 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和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休宁徽匠学校: 2024-2025 学年度第一学期即将结束,为确保全县中小学生 和在园幼儿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有意义的寒假,现将全 县中小学、幼儿园期末和假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寒假时间和开学时间
(一)寒假开始时间 全县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于 1 月 17 日教育教学活动 结束后,寒假正式开始;普通高中学校学生于 1 月 22 日教育教 学活动结束后,寒假正式开始。
(二)春季学期开学时间 全县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和高一、高二年级 2 月 13 日(正 月十六)正式上课;高三年级 2 月 6 日(正月初九)正式上课。 休宁徽匠学校参照普通高中非毕业班执行。
二、认真部署和落实放假前有关工作
各校根据寒假开始时间,对学校教育教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 自查,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统筹安排质量监测与评价,做好放假前各项工作。
(一)统筹做好工作安排。各校要合理安排期末复习落实考试 规定,统筹做好放假安排和教育教学工作。要通过《告家长书》 等形式确保每一名学生家长知悉学生离返校时间。寄宿制公、民 办学校要认真组织好寄宿学生安全回家工作,尤其注意雨雪霜冻 天气的交通安全。
(二)加强安全和思想教育。各校要在放假前通过线上线下的 方式上好“最后一堂课”,对全体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全 体师生要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注意传染病防控、防火、防 冻、防中毒、防侵害、防触电、防传销、防毒品侵害、防滑冰溺 水、防摔跌、防踩踏挤压、防网络欺骗和网瘾等,增强自我保护 意识和能力,预防事故发生。 各校要认真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务实节 俭文明过节的理念,增强学生文明意识和法制观念,遵守社会公 德,珍爱生命、自尊自爱、自信自强,学生假期仍要坚守中小学 生日常行为规范。倡导广大师生过一个健康、文明、充实、有意 义的寒假,杜绝任何违法违纪和违反上级文件精神的情况发生。
(三)科学安排假期学习生活。寒假期间,要充分发挥家长代 表委员会临时党支部、家委会作用,结合本校实际和学生家长需 要,围绕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重点落实义务教育劳动课程标准 (2022 版)十个劳动任务群,制定家庭劳动清单,布置形式多样的 综合实践活动。鼓励并指导学生参加社会调查、社区服务、公益 劳动、环保实践等社会实践和志愿活动,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社会 责任感和实践能力,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四)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各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密切家校联 系,指导家长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做好假期学生安全监 管、心理健康教育、体育锻炼等,切实履行法定监护责任。要特 别关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子女、残疾 儿童、学困生等重点学生群体的假期生活,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健 康状况和思想动态,多形式开展关心关爱。
三、认真落实“双减”工作要求
(一)强化“五项管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各校要进一步规 范办学行为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五项管理”要求。各中 小学严禁组织和要求学生寒假补课,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 行有偿补课,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 学生信息。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培 训,不得推荐或变相推荐假期作业等教辅材料。在职教师不得参 与任何形式的有偿教育活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强化校外培训监管,加强违规行为查处。统筹教育、政 法、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力量开展联合排查,坚决防止校外培 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假组织学科类培训。构 建街道、社区、网格员三级动态排查机制,充分利用网格化综治 体系全面开展线上线下明查暗访,严厉打击学科类培训转入“地 下”或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等名义进行“一对一”“一对 多”等隐形变异培训和非学科类机构、托管机构变相开展学科培 训。 校外培训机构要立足行业规范发展,强化规范自律,不在假 期违规开展中小学学科类培训。全面推广使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 进行选课、消费、退费等,所收取的培训费用应全部进入银 行监管账户。不得以“充值优惠”“买多送多”等优惠方式或以 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费用,一次性缴纳培训费用不得超过 3 个月或累计 60 课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得超 过 5000 元。
四、加强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
(一)强化重点场所管理。各校要继续加强门禁管理,落实日 常巡逻巡查制度。尤其做好实验药品等危险物质的管理,杜绝社 会不安定因素侵入校园和校内危险物质外泄等责任事故的发生, 确保校园安全。
(二)强化安全隐患治理。各校要组成专班,利用假期对校舍、 食堂、安全防护设施、校车、特种设备和水电线路状况等重点领 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三)强化假期值班值守。各校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每天落 实专人值班,遇到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置,并立即向上 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五、其他要求 1.各学校要认真总结上一学期的工作,重点突出德智体美劳 五大行动,研究提出新学期的工作计划。第一学期工作总结和新 学期工作思路于 1 月 10 日前上报县教育局教育股。 2.各校假期值班安排表于放假前报县教育局办公室,县教育 局将不定时抽查值班情况。
休宁县教育局
2024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