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034/202412-00027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12-1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休教教〔2024〕15 号 词: 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和寒假工作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负责人解读】《关于认真做好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和寒假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作者:休宁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12-19 09:24 信息来源:休宁县教育局 阅读次数:

一、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为切实做好期末各项工作,确保全县中小学生和在园幼儿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有意义的寒假。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认真部署和落实 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和寒假相关工作。

三、对象范围

休宁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四、工作举措

1.严格遵守寒假时间和开学时间。寒假开始时间 全县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于 1 月 17 日教育教学活动 结束后,寒假正式开始;普通高中学校学生于 1 月 22 日教育教 学活动结束后,寒假正式开始。春季学期开学时间 全县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和高一、高二年级 2 月 13 日(正 月十六)正式上课;高三年级 2 月 6 日(正月初九)正式上课。 休宁徽匠学校参照普通高中非毕业班执行。

2.认真部署和落实放假前有关工作。①统筹做好工作安排。②加强安全和思想教育。③科学安排假期学习生活。④加强家庭教育指导。

3.认真落实“双减”工作要求。①强化“五项管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②强化校外培训监管,加强违规行为查处。

4.加强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①强化重点场所管理。②强化安全隐患治理。③强化假期值班值守。

五、政策咨询电话

如对《关于认真做好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和寒假工作的通知》有不解之处,可咨询休宁县教育局教育股,联系人:项雪华,咨询电话:0559-7512139,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