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52034/202502-00076 信息分类: 公开制度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休宁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5-02-2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休宁县教育局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作者:休宁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2-22 15:54 信息来源:休宁县教育局 阅读次数:

第一条  为加强教育局门户网站的规范管理,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做好网上信息发布工作,促进网站健康发展,安全高效运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网站发布的任何信息、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第三条  为规范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实行上网信息、审批制度,坚持“先审后上、分级负责、保证质量”的原则,未经审核信息、一律不准上网发布。

第四条  局办公室在各股室的协作配合下具体负责网站的建设、维护、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教育局网站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

2.负责教育局网站日常维护、运行管理等工作,并协调解决网站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监控网站的运行状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

3.负责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

4.完成网站栏目及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第五条  局机关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工作,要确保信息宣传报道的真实性、时效性和高质量。

1.各股室经办人拟稿、核稿;

2.由经办人提交股室负责人初步审核;

3.由分管领导复核签字,纸质文档交办公室登记存档,同时报送电子档;

4.办公室收到文档后及时发布在外部网站;

第六条  各股室按职责分工及时将本股室发生的事项自事项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归集到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负责将归集的信息在本部门网站及时公开。

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